植物名为什么要用拉丁文(为什么植物都有拉丁学名)
时间:2023-12-07 浏览:16次
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植物,有时就避免不了有同名的,让人搞不清到底是哪一种植物。例如,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叫《诗经》,其中就有许多植物的名字,有这样一句诗“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瑶。”木瓜就是一种植物的果实。可是,一种开粉红色花、结的果实有拳头那么大的植物被人们称作木瓜,而在山西、陕西、北京昌平等地,人们又把文冠果叫做木瓜。到底指的是哪一个呢?经过专家鉴定,原来是蔷薇科木瓜属,即开粉花,结拳头大果实的叫木瓜。专家是根据什么查得这么清楚的呢?根据是它们的拉丁学名,拉丁学名是国际植物会议订的规章,它规定每个植物只许有一个拉丁学名。学名是由三部分组成的,一部分是植物的属名,另一部分是植物的种名,最后是命名人的名字,所以,知道了一种植物的拉丁名字,就可以查出它是哪一科、哪一属的植物,这样,对这种植物的茎、叶、花和果就会有所了解了。任凭有多少植物和它重名,也可以确认无疑了。比如大花草,它的拉丁学名是RafflesiaarnoldiiR.Br.其中Rafflesia代表大花草的属,arnoldii代表大花草的种,R.Br.是它的命名人。和大花草同一个属的还有好几个种,它们都有相近的“亲缘”关系,所以,根据拉丁名了解了一种植物,就可以对它的亲属种类的植物也有所了解了。真是一举多得!所以,要认识一种植物必须弄清它的拉丁学名。否则就是你兴致勃勃地为人家介绍稀有植物时,因为没写下字的拉丁学名,人家也不会承认的
树种 为什么要用拉丁文标注
在植物学中所有植物的名字都有一个学名----科学名称,这个学名是由拉丁词或拉丁化的词组成。在植物命名法规中采用双名法或三名法构成。原则上来说,一种植物只能有一个名字,说出来、写出来必需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所指的是那种植物。这样才便于研究和交流。所以不是说拉丁名是什么附带的标注,而是植物的正规名字。如果你不写出拉丁名而用中文名,那就会出现很多同物异名或异物同名的。别说外国人不知道你说的是那种,就是中国人也不知道你说的是那种植物了。举个例子:比如叫贯众的植物就有49种之多,叫厚朴的植物民间有40多种,而这些植物确不是一种植物。还有很多植物同时具有十多种不同名字,这种情况会给研究、商业、工业等所有生活生产的交流造成混乱。所以规定全世界通用一种名字这就是---植物学名。也就是拉丁名。只有采用拉丁名你才能是别人知道你所说的是那种植物。在下面地址里你可以了解到更多植物学名的知识。
为什么植物学名都是拉丁文每天光临呀诺达的游客成千上万,热带雨林中形态各异的植被让人不得不感慨自然的神奇。
但也许少有人发现,在呀诺达植物标识牌上,不论是红牌、绿牌、还是木牌,植物的学名都是拉丁文。
其实植物的正式学名用拉丁文或拉丁化的希腊文加以表达,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做法,为的是世界各国在植物学的交流能够更加便利。
究其原因,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,同一植物有着各自不同的叫法,就单单拿呀诺达雨林里的“金不换”为例,在中国不同的省份就有着“地不容、山乌龟”等多种叫法。
拉丁文能成为国际通用的学术用语,很大一个原因是拉丁文是一种死掉的语言,没有国家将之作为国语,因此拉丁语的语法不会在再发展,比较固定。
此外拉丁语本身语法严谨,欧洲各国的语言又多多少少都与拉丁文有关系,学习起来较容易。这些原因综合在一起,导致了现在拉丁文学名就变成每种植物的身份证了。而呀诺达出于严谨的态度,也因此为所有的植物标注了其拉丁学名。
为什么公园里的植物标牌都用拉丁文??那是植物的学名,植物的学名都是用拉丁文命名的那就是传说中的 双名法,原因大概是各国语言不同,而众所周知,现在世界上大部分语言都是从拉丁文演化而来,可能方便欧洲国家的人意会吧(当然不包括亚洲语言,谁让那时候亚洲学术落后呢)国际上所采用的植物学名,是林奈所创立的“双名法”即植物的学名统一由属名和种名(又称种加词,下同)组成,并统一用拉丁文。我们知道世界上的植物种类很多,各国的语言和文字又不相同,因而植物的名称也就不同,就是在一个国家内也会出现不同的名称,为了科学技术的交流,统一使用植物学名是完全必要的。掌握植物的学名,不仅有助于了解植物的亲缘关系和形态特征,而且还可以帮助掌握植物的有效成分,:因为许多植物的化学成分名称系由植物的属名衍生而成,如小檗碱(Berberine),就是由小檗属(Berberis)衍生而成,又如乌头碱(Aconitlne)、次乌头碱(Hypaccllitine)、中乌头碱(Mesaconiline)等,不论从中文名称和外文名称均可以明显的看出与植物乌头属(Aconilum)的属名有密切的关系,这一关系对药学专业尤其值得注意。
花卉为什么要用拉丁名?在许多花卉的书刊中经常可以看到在中文花名后有一串“外文”,这些外文都是拉丁文。为什么要在花名后面写上拉丁名呢?人们知道,目前已发现和记载的植物近40万种,仅中国就有高等植物3万多种。
世界上如此众多的植物,它们的名称,不仅因各国语言不同而异,即使在同一国家内的不同地区,也常发生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现象,如仙客来又叫兔耳花、萝卜海棠等;叶子花又叫毛宝巾、三角花、九重葛等,上述两种花卉都是同一种花卉被冠以几个名称的。
与此相反,几种不同花卉叫同一名字的也很多,如人们称之为夜来香的,就有多种花卉,有石蒜科的晚香玉,有柳叶菜科的月见草,还有木本夜来香、华南夜来香等,俗名都叫夜来香。
至于花卉品种中的同名现象就更多了,如牡丹和菊花的品种中均有“二乔”的名称;杜鹃中有名种“皇冠”,山茶中亦有佳种“皇冠”。可想而知,这种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现象,会给花卉的栽培、繁殖、育种以及交流、出售和科研工作带来诸多不便。在国际花卉交流和销售中更需要有拉丁名,否则容易发生纠纷,造成不应有的损失。由于拉丁名是世界上不论任何国家和地区,不论使用何种语言的人,都承认和使用的统一的植物名称,因此是国际花卉交往中必不可少的。
植物命名为什么要用拉丁名与此相反同一种花卉往往有多个名称,如叶子花又叫宝巾花、簕杜鹃、三角花、九重葛;扶桑别名朱槿、佛槿、大红花等等,可想而知,这种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现象,会对识别植物、利用植物带来多大的障碍,更不利于国际间的学术交流。国际植物学界进行交流的标准用名是拉丁名,也就是指植物拉丁学名。采用拉丁化名字和拼写的习惯是源于中世纪的学者和因为直到19世纪中叶多数植物学出版物仍然使用拉丁语。现行用拉丁文为生物命名的体系则是由瑞典植物学家林奈(Carolus Linnaeus,通常用其笔名Linnaeus) 250年前提出来的,作为统一的植物命名法。他的《植物种志》(Species Plantarum)1735年出版,这个命名体系称作林奈双名命名体系(Linnaean binomial system of nomenclature),其中生命,如植物,采用两个拉丁化的名字(拉丁双名)来命名。第一个名代表属(genus)名,第二个名代表种加(specific epithet)词。由属名和种加词组合起来构成了物种名(species name)。在种名的后面,再注上命名者的姓名,一方面表示荣誉归属,一方面表示此人要对这个命名负责。这个简单明了的命名法则一问世,就得到了生物学家们的赞扬和支持,经过二百多年的应用和修订,成为国际上学者命名新物种的统一准则。双命名法使纷繁复杂的万千种生物被科学地区分,人们一看到某种生物的两个拉丁词,就可以判断这种生物的类别归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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